為扎實推進基層黨建重點工作落實,不斷推動基層黨建全面進步、全面過硬,肥東縣創新開展基層黨建“十佳”評選系列活動。
一、評選對象
全縣222個農村社區黨組織。
二、評選內容和標準
(一)黨建引領鄉村網格治理“十佳村”
評選標準:1.網格劃分合理,隊伍健全,嚴格落實定期走訪等6項制度;2.社區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布置,黨組織書記、網格指導員按期聽取網格工作匯報;3.配套設施完善,配備網格“紅馬甲”、走訪記錄簿,村組內醒目位置公示網格地圖、網格架構、網格員聯系方式等;4.網格作用發揮明顯,網格員保障到位。
(二)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“十佳村”
評選標準:1.緊密結合自身資源稟賦,充分盤活村級集體資源資產,因地制宜探索發展路徑,大力發展實體產業;2.嚴格落實財務制度;3.上年度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不低于50萬元。
(三)黨群服務中心綜合服務功能“十佳村”
評選標準:1.黨群服務中心布局合理、交通便捷,配套設施齊全、服務功能完善;2.內部及周邊環境干凈、整潔;3.制度標牌統一精簡設置。
(四)黨群微陣地建設“十佳村”
評選標準:1.位置合理,方便黨員群眾議事;2.環境干凈、整潔;3.黨建元素豐富,有一定的配套設施;4.日常活動制度健全,常態化開展活動,活動形式豐富、內容新穎。
(五)“開門一件事”“十佳村”
評選標準:聚焦“民生實事、發展大事、治理難事”,常態化推進“開門一件事”,制定具體措施,解決具體問題,群眾高度認可。
(六)聯系服務群眾“十佳村”
評選標準:1.村干部嚴格落實包組聯戶制度,網格員嚴格落實定期走訪制度;2.建立“收集—研判—解決—反饋”的閉環工作機制;3.重點關注弱勢群體,做到日常有人問、遇事有人管、困難有人領;4.深化拓展為民服務事項全程代理制度,全面實行“一站式服務”“一門式辦理”;5.能夠積極協調各方資源,用好下派黨員、干部力量,解決實際問題;6.引導群眾開展鄰幫鄰等互助服務,積極組織黨員志愿服務;7.上年度社區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綜合評價中,對信訪工作評議“好”等次得票率95%以上,無赴市級以上信訪部門信訪事項。
(七)主題黨日“十佳村”
評選標準:1.落實好“規定動作”,結合當前學習熱點和重點工作,提前制定主題黨日方案,明確時間及內容;2.創新“自選動作”,活動內容豐富、方式新穎;3.黨員群眾參與積極性強、參與率高;4.能夠解決實際問題。
(八)書記講黨課“十佳村”
評選標準:1.扎實開展“黨課開講啦”,社區黨組織書記、各黨支部書記嚴格規范講黨課;2.黨課內容能夠緊密聯系社區實際,主旨明確、特色鮮明,具有較強的吸引力感染力、時代感參與感。
(九)四議兩公開“十佳村”
評選標準:1.社區“兩委”熟悉政策、正確認識、高度重視;2.能夠嚴格規范制度執行。凡是村級重大事務和與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,均經過研究討論;定期在社區公開欄公示決策和實施結果,自覺接受監督。
(十)“三務”公開“十佳村”
評選標準:1.公開欄外觀整潔、位置醒目、便于群眾閱覽,面積不小于6㎡;2.公開內容完整、規范,更新及時;3.社區明確專人負責,熟悉公開制度、公開流程。
評選內容每年結合實際進行調整。
三、評選程序
按照“自主申報—推薦上報—綜合評定—公示公開”的程序,每半年一次,評選各類別“十佳”。
(一)申報
參評社區黨組織對照評選標準,選擇相應類別,向上級黨(工)委提交《基層黨建“十佳”評選申報書》和相關佐證材料。
(二)推薦上報
鄉鎮(園區)黨(工)委根據社區黨組織申報情況,對照評選標準,組織開展初步審核,經鄉鎮(園區)黨(工)委會議研究,每項工作分別推薦上報1-2個先進典型。申報書和相關佐證材料,報送至縣委組織部組織科。
(三)綜合評定
縣委組織部根據各鄉鎮(園區)黨(工)委推薦情況,聯合相關縣直單位,采取實地考察、查閱資料、座談了解等方式,結合基層黨建“四不兩直”調研督導情況,開展綜合評定。
(四)公示公開
綜合評定結果在“肥東先鋒”等平臺公示,公示期5天,接受社會各界監督。公示期內反映問題經查屬實的,取消評選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