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,縣檢察院充分發揮公訴工作服務社會發展、維護公平正義、促進和諧穩定的職能作用,圍繞“創新、創優、創穩、創先”提升公訴隊伍素能,強化執法規范化建設,公訴工作取得明顯成效,連續二年名列全市公訴工作量化考評第一名。
一是注重創新,在促進業務效能上下功夫。理念為先,該院始終堅持業務強檢,以“用好個案監督、用活綜合監督、用實日常監督”為目標,把強化訴訟監督放在服務大局中謀劃和推進,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維護公平正義。制度為本,該院于2013年制定了《關于在審查起訴工作中加強訴訟監督的實施意見》,從拓寬訴訟監督案件的來源和渠道、完善與其他機關溝通協作機制、完善內部銜接機制、建立監督意見反饋機制、完善訴訟監督考評和激勵機制等多方面強化機制舉措。實踐為要,新刑訴法實施后,不斷創新辦案模式,提升辦案效能,先后就庭前會議、關鍵證人出庭、簡易程序集中審理、未成年法定代理人到場、庭審觀摩評價等進行大膽創新實踐,有8個業務經驗總結信息被省院公訴處和市院采用推介。
二是注重創優,在保證司法效力上下功夫。突出監督重點,把偵查機關移送的“另案處理”、“在逃”、“證據不足”的案件作為審查重點,從證據分析、訊問犯罪嫌疑人、核實案件事實三個環節審查案件細節,從中發現、挖掘追訴線索,2013年以來,追訴漏犯75人,追加漏罪63起,法院判決認同為100%。如:在審查包某某開設賭場案時,追訴漏犯5人,在審查丁某某挪用資金案時,追加犯罪事實7起。這些案件的辦理維護了公平正義,震懾了犯罪。提升抗訴水平,該院創新抗訴審查,實行“四級交叉審查”制度,即收到法院判決書后,案件承辦人提出審查意見后,再由另一名檢察官重新復核,然后由科室負責人審核,再由分管檢察長審批,遵循全面認真審查要求,確保抗準,兩年來,該院提起抗訴4件5人,均得到市院支持,抗訴成功率達100%。
三是注重創穩,在確保社會效果上下功夫。實行恢復性司法,該院把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表達權、監督權落到實處,將公開聽證引入刑事和解等辦案程序,邀請縣人大內司委、縣政協法制委、縣公安局法制辦、社區及群眾等代表參與聽證,征求和聽取各方意見,成功辦理刑事和解案件6件,高檢院正義網予以報道。創新未成年刑事檢察工作載體,貫徹未成年刑事訴訟特別程序,對未成年刑事犯罪依法作出附條件不起訴和犯罪記錄封存7件11人,設定5年的跟蹤回訪和幫教,幫助失足青少年回歸社會,同時豐富未檢工作內涵,與肥東職業高中、聾啞學校、元疃中心校等學校建立“檢校共建”基地,選派優秀干警擔任法制副校長、輔導員,定期開展法制講座,教育孩子們遠離違法犯罪,未成年犯罪呈下降趨勢,《肥東縣院走好未檢工作“七步棋”》被省院《公訴工作信息》采用。保持打擊職務犯罪高壓態勢,對職務犯罪案件開辟“綠色通道”,實行早介入引導偵查取證、專人辦嚴把質量辦、零退查快速梳理審查、聽庭審重視法庭教育,在快速審查并確保辦案質量的同時,邀請發案單位及相關行業人員旁聽庭審,進行警示教育,邀請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檢委會委員、相關業務部門人員觀摩評議,這些做法促進了公訴水平提升,確保了辦案的社會效果。
四是注重創先,在提升工作效率上下功夫。重視提升業務素能,該院以業務培訓、庭審觀摩評比等多種形式開展崗位練兵,以對其他院精品訴訟監督案件反復研討提升積累監督經驗,結合公訴業務實際提升業務素能,為提升工作效率打下良好基礎。重視在業務實踐中提升效率,該院通過主動介入減少公訴環節退查率,確保快速流轉;對不同案件分層確定辦案時限,如對輕微刑事案件推進“一日制”工作;完善辦案效率考評體系,每月通報辦案人的辦案時限和辦案數量;發揮“偵、捕、訴”三方聯動和聯席會議機制,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“雙贏”等前移案件審查關口、分層確定辦案時限、完善辦案獎懲機制、注重強化風外聯動的“四駕并轡”工作模式,確保了辦案質量,提升了工作效率,平均辦案時間減少了3天。重視全面爭先創優,該院協調推進公訴信息、調研、宣傳工作,二年來,先后有13篇調研報告和信息被省院和市委、市院采用,《醉駕案庭審現場,40名駕校學員旁聽》等76篇外宣稿件被《檢察日報》、《安徽法制報》、《新安晚報》、《合肥晚報》、正義網等主流媒體采用,協助中央電視臺“法治中國”欄目拍攝的法制宣傳片《村子里的空殼工廠》,中央電視臺予以播放,二十余家省市電視臺轉播,這些工作與公訴業務工作形成良性互動互促效應,促進了公訴工作全面提升。